短短几分钟卡内6万被挪走
  据麻先生介绍,2006年9月30日,他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杜陵东路储蓄所(以下简称建行)处开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办卡同时开通短信通知服务。截止2013年8月28日,该储蓄卡中剩余存款共计76711.18元。
  2013年8月28日23:45分左右,麻先生的建行卡(工资卡)还在身上,却被短信提示从ATM机转账40200元,产生手续费50元。发现这一情况之后,麻先生意识到卡可能被盗刷,随即拨打建行客服进行电话挂失。可就在挂失的同时,卡内存款又在ATM机分七次支取2万元,产生手续费200元。
  即短短几分钟,麻先生在银行卡在身上的情况下,先后被人从外地转走和取走现金共60450元。
  麻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2013年8月29日,麻先生携带银行卡到建行打印交易清单后,来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秦宇派出所,从警方处了解到,这可能是一起恶意克隆他人银行卡进行犯罪的经济犯罪案。
  据麻先生分析,在钱被盗取的当日20时左右,自己通过手机银行向外转账3000元,也有可能是建行的手机银行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短短几分钟,麻先生的手机一下子涌进了很多取款短信,他意识到卡可能被盗刷,随即拨打建行客服进行电话挂失。
  律师称银行应承担全责
  对于此事,麻先生的代理律师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麻先生在建行开户办卡并存款,双方即建立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当对储户资金安全负责。在卡未离身、密码从未泄露的情况下,却发生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盗取的情况,银行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失主已将银行诉至法院
  日前,麻先生已将中国建设银行长安区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杜陵东路储蓄所起诉至长安法院,正在等待开庭。
  3月25日下午,华商网将情况反映给建行客服,建行长安区支行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记录查询,麻先生确实曾因被转走和取走6万余元进行过挂失,但是记录显示的时间比麻先生提供的时间推迟了一天。目前银行方面还是建议麻先生进行报案,因为事情发生半年有余,没有公安部门来调查此事,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建行方面愿意积极协助调查。
  25日下午,长安法院回应,已收到麻先生的起诉书,也已下发了受理通知,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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