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深化价格改革,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常务会议确定,在近年来陆续放开部分电信、药品、交通运输等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从13个种(类)精简为天然气、电力、水利工程供水等7个种(类),具体定价项目从约100项减至20项,同时对保留的项目也要改进定价方法,规范定价行为,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定价目录。
  同时对阶梯电价等涉及民生的价格,政府将继续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让市场有稳定预期、给群众吃定心丸。
  一位价格监管研究人员对《*9财经日报》记者称,价格改革陆续在进行,最近加大了力度。但他同时对本报记者表示,价格改革不等于不管价格,而是创新监管方式进行价格调控和监管。
  民生领域推阶梯价格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通过价格改革,“可以更有效地撬动扩大内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这意味着,价格将继续作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的政策工具,这在电价等领域都有具体政策。
  此前,价格改革已经在不同领域陆续推进。在涉及民生的领域推进阶梯价格制度。为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节约用电,从2012年7月1日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阶梯电价*9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
  电改“9号文”出台后,今年进行试点的地区已有深圳、内蒙古西部和宁夏公布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将推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启动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加上外界期盼的电改配套文件,被认为是电价改革的步骤。
  成品油价格机制2013年就进行了调整,当年3月底出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变短、幅度更小,更加顺应市场。
  阶梯水价制度也已经在推行中,2014年初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
  2015年4月,按照计划,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已经实现并轨。但天然气价格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定价,按照设想,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放开,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除了天然气价格并轨,其他还在推行过程中。
  涉及民生的医疗服务价格,2014年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一位能源行业研究人员分析说,放开价格是改革的方向,建立起价格发现机制,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但同时涉及民生的部分,会以阶梯价格制度或直接补贴方式进行,不会对普通人生活有影响,价格放开的同时要求监管更加严格到位。
  收回资金3000多亿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听取第二批核查问责不作为情况的汇报,厉督真抓实干促发展。会议认为,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整肃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推动争相干事、有作为,是狠抓政策落实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上述会议称,截至8月底,分别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资金109亿和2966亿元,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近期还有20多个省(区、市)将依法依规对包括厅局级在内的200多名干部问责处理。
  会议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抓紧整改,收回的资金要调向主动作为的地方,投向发展和民生急需的重点领域。年底前,对各省(区、市)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上述会议还称,要制定督查办法,推动各部门、各地方主动自查、层层督查,并把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进展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监督。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与督查结果衔接,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
        本文来源:*9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