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定价也要有规则、可监督”
  最近交通部对此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相对敏感的价格问题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关于意见稿的讨论目前仍在进行。许昆林表示,对于新出现的满足特殊需要、个性化需求的车辆出行服务,“不管是专车或者是其他服务,我们目前研究比较倾向的意见是市场定价。但是,即使是市场定价,相关公司也要规范运营,也要公平公开,有规则、可监督。”
  在许昆林看来,出租车作为大众公交的补充,在全国基本还是实行政府制定价格。国外出租车价格和公交价格相比价差很大,而我国价差相对较小,因此对出租车的市场准入是管制的,价格总体上是政府制定,并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化适当调整。
  “动态调价是否合理仍需探讨”
  交通领域资深专家徐康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出租车服务类型分为“巡游出租汽车”“预约出租汽车”两类。通常前者采用政府价格管控,后者特别是可提前预约类的约租车服务采用市场定价。
  “如果是即时预约出租车,由于出租车很容易产生需求和供给时空上的不匹配,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考虑,采用市场定价或所谓的‘动态调价’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设定*6限价,值得今后各地政府探讨和决策。”徐康明说,若“预约出租汽车”采取与“巡游出租汽车”差异化发展,采用高于巡游出租汽车的服务品质,则可以设定最低价。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刘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