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27日在北京表示,现代税收制度起码要做到让富人比穷人多交点税。长远来看,遗产和赠与税是中国迟早必征的税种。
12月27日,“2015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四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举行。高培勇在演讲中指出,本轮税制改革与以往*5的不同点是,要以现代税收制度的建设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就税负分配而言,必须要做到公平,公平意味着税收要与每个纳税人的收入状况、财产持有状况相挂钩,起码要做到让富人比穷人多交点税。”高培勇表示。
对于如何推进税制改革,高培勇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税制改革的路径,一个基本前提要稳定税负,在这个条件下,要逐步增加直接税的比重,这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基本工作。
如何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高培勇表示,目前列入税制改革的税种起码有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其中,个税改革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是立足于增加个税收入的改革工作;而房地产税不管今后实行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无论是按面积还是按人口扣除,它都意味着在“做加法”。
“遗产和赠与税,这是中国迟早必征的税种。”高培勇表示,“在一个现代意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当中,有人能够连续在家族范围不断累积财富,而国家却不参与分配,那是不可想象的。”
高培勇认为,通过以上三个税种的改革,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会逐步提升。同时,为了稳定税负,在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情况下,就要降低间接税比重。
高培勇指出,推进税制改革存在五大难点,一是认识盲区,部分人只知道有直接税,不知有间接税;二是理念误区,误把间接税比重高当作优越性;三是税制惯性,税收躲在价格背后,税价混同在一起;四是征管格局,“间接+截流”多年未变;五是当前形势,经济增速出现放缓。
“税制改革有着明确的时间表,2016年要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留下时间不多了。”高培勇表示,“十三五”期间,要围绕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条主线,立足于建立现代税收这一基础,打一场税制改革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