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31条措施意见,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构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祖国边疆。其中,财税相关的政策措施占了一定的比重。
《意见》提出,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国家在沿边重点地区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继续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根据跨境经济合作区运行模式和未来发展状况,适时研究适用的税收政策。加强与相关国家磋商,积极稳妥推进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谈签和修订工作。
《意见》提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加强边民互市点建设,修订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和《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严格落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清理地方各级政府自行颁布或实施的与中央政策相冲突的有关边民互市贸易的政策和行政规章。
《意见》提出,实行有差别的产业政策。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适时修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特点予以充分考虑。
附件
沿边重点地区名录
一、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5个)
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二、沿边国家级口岸(72个)
铁路口岸(11个):广西凭祥,云南河口,新疆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内蒙古二连浩特、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吉林珲春、图们、集安,辽宁丹东。
公路口岸(61个):广西东兴、爱店、友谊关、水口、龙邦、平孟,云南天保、都龙、河口、金水河、勐康、磨憨、打洛、孟定、畹町、瑞丽、腾冲,西藏樟木、吉隆、普兰,新疆红其拉甫、卡拉苏、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木扎尔特、都拉塔、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阿黑土别克、红山嘴、塔克什肯、乌拉斯台、老爷庙,甘肃马鬃山,内蒙古策克、甘其毛都、满都拉、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阿尔山、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满洲里、黑山头、室韦,黑龙江虎林、密山、绥芬河、东宁,吉林珲春、圈河、沙坨子、开山屯、三合、南坪、古城里、长白、临江、集安,辽宁丹东。
三、边境城市(28个)
广西东兴市、凭祥市,云南景洪市、芒市、瑞丽市,新疆阿图什市、伊宁市、博乐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哈密市,内蒙古二连浩特市、阿尔山市、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黑龙江黑河市、同江市、虎林市、密山市、穆棱市、绥芬河市,吉林珲春市、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临江市、集安市,辽宁丹东市。
四、边境经济合作区(17个)
广西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云南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畹町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新疆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内蒙古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林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五、跨境经济合作区(1个)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注:国家今后批准设立的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自动进入本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