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8日起,深圳市地税局微信缴税功能全面上线,微信支付将覆盖地税缴纳的所有税种,这也标志着该局微信缴税从之前的车船税单一税种转变为全税种覆盖。
2015年8月27日,深圳市地税局曾率先全国推出了微信缴税业务。该业务首先在车船税缴纳中实现,并同步推出完税凭证寄递业务,有效满足了上门缴税车主的办税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模式,将覆盖面广、受众面大的微信支付功能进一步与税务业务有机结合,满足更多纳税人尤其是中小纳税人移动办税的需要,深圳地税此次进一步拓展业务,将微信支付功能引入地税缴纳的所有税种。
据了解,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移动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并选择“微信支付”方式后,可以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或者深圳地税微信公众号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缴税,也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的“扫一扫”进行扫码支付,缴税成功后能够在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真正享受足不出户、如影随形移动办税的服务。
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微信缴税此次对全税种的覆盖,将给纳税人带来更大便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进一步拓展了“互联网+”税务服务生态,搭建了“全渠道、零距离、全天候”的新型移动互联办税平台,形成了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和微信税务局“三足鼎立”的“互联网+”税务服务格局。二是全面提升为纳税人提供自主办税和定制服务的水平。微信缴税业务的拓展使得更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客户端上自助办税,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缴税体验。同时,借助互联网的实时沟通功能,以移动办税平台为依托,税务部门可以为更广泛纳税人提供政策提醒推送等“点对点”定制服务。三是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征税效率和创新能力。微信缴税业务的拓展同时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让基层税务人员从繁琐重复的基础事项中解放出来,更多地充实到风险管理等高层次工作之中,实现了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加强了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互联,以微信为载体可以及时补充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信息,提高利用数据分析比对进行征管模式和征管手段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作者:深圳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