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59亿人、6.89亿人、1.72亿人、2.11亿人、1.76亿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9677亿元,同比增长12.8%。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研究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有序推进制度整合。大力实施“同舟计划”,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完善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政策。
三是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