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审计检查太多影响科研工作开展?针对某高校教授写信反映的该问题,审计署近日回应指出,已与该教授核实,经梳理发现,上述检查中没有一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署相关司局领导还表示,不存在审计人员故意为难科研人员的情况。
那么,目前高校科研审计检查是否太多?处于何种状况?是否影响科研工作的开展?高校科研审计应由谁来审?当前的高校科研审计中存在哪些问题?
现状
各部门缺乏沟通和协调造成审计“多”、“乱”现象
审计署教科文卫财政审计司司长郝书辰在近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从自身经历介绍说,高校科研人员接受的检查一般来自几方面:一是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中期考核、评审评估等;再有就是经费管理部门对经费使用进行的检查;项目的承担单位如高校、科研院所,为了避免在项目主管单位和经费主管单位检查的时候出现问题,自己也会组织审核检查。另外,国家审计机关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也会进行审计监督,但是这种审计监督次数非常有限。
资深注册会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表示,目前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检查情况可以概括为十个字:“因为乱而多,因为多而乱”。
他指出,“乱”是因为检查的部门多,以致搞不清究竟有哪些部门可以审计、检查,使得高校科研部门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部门要来审计检查,从而形成审计检查“多”的感觉;“多”是因为审计检查的部门各不相同,而检查内容虽然各有侧重但往往又重复雷同,从而使得科研人员觉得不知道究竟要查什么、查多少次,从而形成“乱”的感觉。
尽管有“多”和“乱”的感觉,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地讲,在正常情况下,一个部门不会重复审计检查。
刘志耕认为,目前的问题是,有权对高校科研部门进行审计检查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往往都是各扫门前雪,但这中间检查的内容重复、时间安排不合理、可以合并的同类检查不合并等问题很多,这些问题对高校确实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浪费了科研人员时间和精力,科研部门自然不会满意。
刘志耕同时表示,现在高校科研部门存在的问题也确实很多,因此,正常、合理、必要的审计、检查和监督自然是应该和必须的。但过多、重复、杂乱无章的审计检查必然会影响高校科研的正常和有序开展。这方面不仅相关部门缺乏全面考虑和安排,而且缺乏规章制度。
他举例介绍,前几年,我国对企业的纳税检查较为混乱,但现在对企业的纳税检查已基本走上正轨,企业整体也较为满意。然而,对高校科研部门的审计检查不像税务部门的检查仅在国、地税部门内部就可以协调、规范和解决的问题,对高校科研部门的审计检查涉及到很多部门,如审计机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课题管理部门、高校自身等方方面面,要协调好如此多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自然有很大难度,“乱”和“多”的感觉自然难以消除,影响科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也就在所难免。
审计署教科文卫审计司司长崔振龙认为,检查过多跟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有关。很多政府部门把检查作为管理的手段,一说要管就是去检查。
“今天你去检查了,你的检查结果别人不知道,第二天其他机构又去检查,导致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也客观上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崔振龙表示。
问题
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多监管不到位
对于当前高校科研部门经费使用中存在问题,刘志耕做了详细的梳理和介绍。
他认为,*9,重立项、轻质量、轻预算、更轻管理。科研部门往往为了荣誉、成绩和个人利益,热衷于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忽略项目的质量和经费管理,一旦立项成功,不仅意味着可以得到大笔资金,而且还有了炫耀、吹嘘自己的资本。所以,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立项及编制项目预算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让评审专家满意,如何让申报项目顺利通过,很少将立项内容与即将开展的科研工作相联系,即使考虑往往也是凭空想象,当经费到位后,才发现实际和预算差异很大,导致实际支出无法按预算执行,最终使得立项、预算的主要作用仅是圈钱,其他的作用很小。
他指出,事实上,由于我国是由行政主导科研经费配置的,而行政部门的任务是行政管理、行政拨款,大多不懂技术、不懂科研,对究竟哪些科研项目应该投入、投入多少,往往不能从专业的角度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对于科研拨款,行政部门更多是看哪个申报项目有来头、哪个项目有关系、哪个项目有名、哪个项目包装得漂亮,从而使得拨款在很大程度上也形成了“重立项,轻研究”的诟病。
第二,对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难以准确、科学核算。科研工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像工厂生产产品,不仅有规范的生产线和内控流程,而且有固定的耗用定额、投入产出比及料工费配比等,可以管理和控制。对科研部门而言,不管是使用的仪器设备,还是耗用的各类材料、费用等,事先往往无法准确预算,这不仅给科研经费的管理带来困难,而且也给科研经费的核算带来很大困难。目前,我国对科研经费核算的会计制度还不完善,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得到合理、准确和科学的计量和评价,对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往往成为费用汇总,这是制度上的缺陷。
第三,科研经费的利用率低,效率不高。大多数科研经费开支审批实行的是课题组负责、经费包干。课题组自行计划开支,不仅使得课题经费的使用、管理各自为政,而且造成了很多违纪违规问题的产生,同时还使资金使用的实际效益下降。例如,如由于各课题组添置的设备由课题经费支付并成为其专用设备,科研机构或高校难以实行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同一高校不同部门、不同课题组重复购置相同或类似设备的现象十分严重。
第四,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近两年来,尽管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加强管理和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措施也越来越扎实,但对科研经费还未能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更未能全面开展必要的综合考核工作,缺乏对科研经费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考评的机制。
很大程度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往往仅是以完成拨付任务和对科研成果形式上的确认为主,对科研成果的实际功效往往不予考虑和评价,即使评价也是与相关科研部门同唱一出戏———“假大空”,这是相关部门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
第五,违规开支较多,资产、资金流失严重。众所周知,科研经费使用的随意性本来就很大,招待费、交通费、会务费、复印费、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份额往往要占了一大半,本来形式上用于科研的费用额度就已经很少,如果在占比很小的额度里再有虚假,那真正用于科研的经费就更少,资金不足怎么能办好事呢?事实上,在科研经费支出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很多、很普遍,资金、资产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在一些大专院校及不规范的研究机构,问题尤为突出。
从往年科研经费使用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有巧立名目以各种真假发票虚开虚报的问题,如多开材料、费用等报销骗取或套取科研经费据为己有;
二是有以会务费、考察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名义虚报或多报,或以招待客人为名报销私人招待费等;
三是有以虚构人物或冒用、借用他人身份,领取劳务费、顾问费、咨询费等;
四是有的资产管理混乱、不规范、不严格造成的资产重复报销或资产流失。
总之,在科研经费使用的账面上常见捞钱、捞好处的违法、违规、违纪的舞弊手段,造成了科研资金、资产的严重流失。
第六,容易滋生腐败,科研工作成效大受影响。在很多的科研项目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有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出现,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巧立名目、无中生有、假公济私、权钱交易等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都有,很大程度上使得科研项目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
由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较多,同时对资产管理又不规范、不严格。而且又缺少必要的约束机制,从而对存在问题的监管、检查和惩处不到位,很大程度上使得很多相关人员从思想上产生了科研项目就是捞钱项目的认识,不仅很容易滋生腐败,而且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成效。
建议
归口合并灵活创新
崔振龙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指出,目前社会对审计的理解还有偏差,“审计”这个词被泛化了,并不是所有的监督检查都叫审计,比如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基于管理进行的评审评估,这些从被检查方的角度感觉跟审计一样,但它们并不是审计。
“如果从学术和法律角度来看,称之为审计的有三种类型:一个是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国家审计。二是广大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单位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三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社会审计。”崔振龙介绍说。
刘志耕认为,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各类审计检查不仅应该由一个部门来扎口,而且还应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统筹安排、合理有序,审计一定要做到既要能够满足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的需要,同时又不至于影响科研部门科研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因此,如何去除不必要、重复、无效的检查,如何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协调、安排和规范好各类审计检查就很有必要。对高校科研项目的审计监督究竟是归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还是归教育部门,还是聘请外部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按照谁立项谁监督谁负责或委托审计的原则,国家需要有科学、合理和全面的考虑,一定要拿出规范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不然,不仅会严重浪费审计和检查资源,而且也将严重阻碍科研事业的发展及科研成果的获得。
刘志耕建议,在对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行政审计监督的级次上,是否可以考虑按照经费的多少和科研项目的重要性来划分?是否应该考虑执行对审计检查的申报、统筹、评价和通报机制?今后高校的科研项目达到什么级次就安排相应部门进行扎口审计监督,要对相同或类似的审计检查进行合并,对同一科研项目的审计原则上只能一次,只能一个部门实施检查,相同性质或非正常范围内的审计检查非特殊情况不得实施。
崔振龙表示,应当在审计当中推动科技经费的投入和有效使用,国家要发展,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建设科技强国,没有投入是不行的。所以,我们还要关注国家既定的投入政策落到实处,让国家真正的该投的要投到位,国家投的资金用在实处不能改变用途,也不能沉淀在那里,要让它切切实实的发挥作用。
崔正龙同时表示,审计也要促进相关用款单位有效合理的使用这些资金。这也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另外就是要关注怎么保护创新,推动改革。从审计署新出台的《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当中,可以看出在审计工作内容上的一些部署和安排。审计服务科技创新不是说审计要把大家管死,束缚大家的手脚,让大家规避审计不作为。审计本身不制定规则,钱哪些该花哪些不该花,不是由审计机关定的,是由主管部门制定的,我们是对照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政策让大家遵守它、执行它。
据悉,国务院也正专门研究制定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对经费的使用将有更加灵活的安排,在预算的编制和预算调整上,在相关经费使用上,给了科研人员上更大的自主权。崔振龙表示,审计要保证这些政策的落实,不能拿老的条条框框去约束科研人员,也不能拿旧的标准、旧的制度去审计科技人员,还是要通过审计让大家实实在在的调动科研的积极性,既要合规,也要让科研人员的能量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