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期货从业《基础知识》考点知识:期货市场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
  2007年4月15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暂行条例》(1999年制定出台)作了重要修改:
  (1)扩大了适用范围,将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纳入调整范围,为推出金融期货提供了法律基础,并明确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市场由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
  (2)对交易结算制度进行了创新,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采用分级结算制度;
  (3)适当扩大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在原有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境外期货经纪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4)强化对期货公司监管的基础制度建设,要求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实施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建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5)强化证监会期货监管职能,丰富了监管措施和手段,例如对涉嫌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持续性经营条件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示、记入信用记录,对期货公司予以限制或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增业务或分支机构,限制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撤销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分支机构等;
  (6)加强自律管理,规定了期货业协会的地位和职能;
  (7)规定了变相期货交易的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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