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是为了短期内获益,而要相对持有一段时间;
2、持有时间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长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在一年内;
3、初始投资时的费用确认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资本化,计入投资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持有期间计量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5、减值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进行减值,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投机性强,不进行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主要出发点就在于表明此项金融资产是以获取市价盈利为主要目的,其风险管理更重视损益特性,因此对利息的处理而言,采用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更为简洁实用,因为实际利息的发放就是以上述载明的金额和利率计算的。
当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后,其风险管理意图发生改变,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收益进行核算。此时,成本、利息、公允价值变动仍然走三条线,只不过对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再强调其损益特性,而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而对由利息带来的投资收益,则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计算得到的利息和票面利息之间的差值则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处理,用来产生摊余成本。
如果不用实际利率法,这两种记帐方法的区别就仅仅在于前者强调利息的损益性,而后者仅将利息视为一项资本公积的来源。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