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哪些可以抵扣?
按照现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除用于构建不动产和构建的是应税消费品(交消费税的商品),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就可以抵扣进项。
当然,购进免增值税产品和构建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也能抵扣,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抵扣。
其他的基本上都可以了!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购入是否可以进项税额抵扣?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不分年限,当期全额抵扣。折旧摊销费用才分年限。而且,现在除房屋建筑物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可以一次性记入当年。当然,这个固定资产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才可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其它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是一次性进项税额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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