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就是规范合同的法律。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法是指一切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合同法指专门的合同法。
为什么要制定合同法呢?简单地讲就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下面来了解下合同法设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一个要点是平等原则的范围。在一个合同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平等,不是说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平等,也不是说这个当事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否平等。
第二个要点是指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的含义就是说,要平等相待,不能够强迫对方,更不能够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主要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一个要点是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指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一个合同关系上是公平的。
第二个要点是公平原则的作用。公平原则的作用是用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要符合公平。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5.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按照该条规定,如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而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而形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产、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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