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子会计档案?和高顿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会计档案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
永久保管期限包括四类: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记忆口诀:档案保销鉴、年报永不灭
10年保管期限:包括四类: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记忆口诀:银行对账税申报,月季半年财报告
5年保管期限: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5年)、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税务代理业务档案。
记忆口诀:固卡税代(或睡袋)档案,存根登记簿五
30年保管期限:不用单独记,剩下都是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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