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牡丹江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防范在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避税措施等内容总结如下:  1.完善跨国公司在我国转移定价的法律法规
  新《企业所得税法》用了很大篇幅对转移定价问题做出了应对措施。一是引入了“独立交易原则”,即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符合独立放在类似情况下从事类似交易时可能建立的商业和财务关系;二是明确了企业及相关方提供资料的义务,纳税人应在关联交易发生的同时准备证明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在税务机关调查时,纳税人及相关方承担协助义务并证明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三是适时补充一般反避税规则如“成本分摊协议”和防止资本弱化等限制性条款,强化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这些措施虽不能彻底堵住企业利用转移定价或资本弱化避税的漏洞,但其操作难度和成本代价都将加大。
  2.加强反避税基础制度建设
  包括加强在华跨国公司纳税申报制度管理、加强会计审计制度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实制度管理。严格要求在华跨国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税务当局申报其经营收入、利润成本和费用的列支情况;严格对企业涉外会计业务进行审计,对审核验证后的报表如发现不实,进行验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以共同防范跨国偷避税为目标,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限制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一个国家的单边反价格转移法难以彻底防范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行为,所以,许多国家开始采取双边和多边合作的共同行动,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行为。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定签订,形成亚太地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组织,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税收方面的协作,以有效地防范跨国纳税人转移定价避税。
  4.加强税务、海关监管力度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跨国公司内部交易中“公允价值”是否公允的认定,对严重偏离公允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海关要加大监管力度,防范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移定价倾销出口商品。对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的出口商品(包括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应当由海关对其成交价格进行审价。这样既可以防止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转移利润,又可以防范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移价格低价促销出口商品,保障正常进出口经营秩序,减少国际贸易摩擦。
  5.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
  很多国家不仅对税务人员有许多的标准要求,而且对新进人员严格筛选,要求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正式录用。美国国内收入局针对跨国纳税人的基本避税手段,为纳税检查人员开设了特别课程,对审计人员还授予发现避税的大量技术方法。我国涉外税收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应采取措施大力提高征管人员的素质,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收征管队伍。
  6.加强我国信誉体制的建设
  继续完善我国在税务征管方面的信誉体制,将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纳税评级,对纳税行为很好的企业,税务部门将给予很好的税收服务和税收便利,甚至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对偷税、避税严重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和给予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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