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赤峰商业会计学校校园网上公布相关发出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发出商品这个科目现在还可以用吗?是不是已经取消了? 小企业制度里没有“发出商品”科目,那作为小企业可以设置吗?
  【解答】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3、新会计准则没有取消“发出商品”科目。
  4、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涉及发出商品业务的内容,可以增加设置“发出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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