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苏州商业会计学校校园网上公布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要不要出具什么证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资产减值损失要不要出具什么证明?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这个是税务审批项目,须得到税务局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否则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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