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三亚国家会计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奖励销售人员的实物如何账务处理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某公司销售农用三轮车,年底为调动非本单位销售人员的积极性,购入部分计算机、微波炉等电器奖励销售突出人员,会计上如何处理?
  【解答】
  对非本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奖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均应按视同销售处理。比如购入10万元电器,市场售价12万元。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银行存款            11.7
  2、发放时
  借:销售费用            12.04
  贷: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
  或直接
  借:销售费用             12.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银行存款             11.7
  应交税费——应交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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