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周口国家会计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查补的收入能否作为广告费扣除限额的基础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时,查补的收入可否计入计算限额的基础?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五项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即在2008年以前,应按国税发[2006]56号的规定,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时,查补的收入不得计入计算限额的基数。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期还没有结束,对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检查要在汇算期之后。到时总局应当有文件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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