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贵港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外资租赁房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样报等内容总结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如何申报?
  答:对于有偿承租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人为出租方,承租方不进行房产税申报。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纳税资料时,承租方应该提供。对于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的使用人(即承租方)为纳税人,应由税务机关核定房产税,这种情况承租方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后进行申报。
  对于承租土地的,如承租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土地的所有人(即出租人)为纳税人,承租方不进行土地税申报。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纳税资料时,承租方应该提供。如承租的是集体土地,且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土地的使用人(即承租人)为纳税人,承租方要进行纳税申报,按照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目前,我局的新房产税、土地税软件正在开发中,待软件开发完毕后,会要求房屋、土地的承租方提供资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