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资阳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农村集体土地、房产转让如何缴纳契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我是一个农民,有房屋一幢,政府发有农村集体土地和房产证,现在我将房屋转让给别人,不知道是否要缴纳契税才能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房屋权属转移,应按规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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