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呼和浩特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能否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总结如下:
  咨询描述:我公司2008年5月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认证并已抵扣,7月现发现对方给我公司开具的这张发票金额及单价错误,我公司现在能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可不可以给问公司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由我公司把通知单邮寄到开票单位重新开具。请明确告知能还是不能。谢谢!
  解答内容: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