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珠海行业会计实务相关内容行政单位有价证券如何核算总结如下:
  (一)定义:是国家和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信用凭证。
  (二)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办理规定:
  1.行政单位按有关规定,只能购买中央财政发行的国家公债,不能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2.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有权自行支配的结余资金,不能因购买有价证券而影响履行行政职责的财力保证。
  3.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不能列作支出预算。
  4.有价证券的利息收入和转让证券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记入当期收入,反映在“其他收入”账户中。不能作为福利费处理或设立“小金库”。
  5.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应视同货币资金一样保管,做到账券相符。
  (三)主要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购入有价证券时:
  借: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银行存款
  2、兑付本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有价证券(本金)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利息)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