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泰州行业会计实务相关内容暂付款的核算行政单位总结如下: 
  (一)定义
  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
  (二)内容
  1、预付的设备款
  2、职工预借的差旅费
  3、报销单位领用的备用金等。
  (三)管理注意事项
  1、各种暂付款项,要按核定的预算或计划,根据交款单位或收款人的借款收据,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后办理。
  2、借款人在办事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日期结算报销,如有余款应同时交回,以后需要时另行办理手续。
  3、暂付给所属报帐单位的备用金,要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一个定额加以控制,平时报销后再予补充,年终时,原则上全部结清收回备用金,下年初另行办理。
  (四)主要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发生各种暂付款时:
  借:暂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2)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 ×× /专款支出
  贷:暂付款------×××
  注意:
  职工调动工作的调遣费,按规定办法计算应支的数额,在调出单位直接列作经费支出,不作暂付款处理;
  在调入单位凭据报销,多余退回,作经费支出收回处理,不足补发,列作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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