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林芝会计实务技能相关内容企事业单位的材料对外投资的财务处理总结如下:
  关于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中级会计实务(一)》是这样表述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笔者认为,以上账务处理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2.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现举例如下:
  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一批甲材料向A公司投资。甲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协议确定的价值为25万元。
  按《中级会计实务(一)》所讲的,其账务处理为:
  借:对外投资 28.4万元(25+20×17%)
  贷:材料 2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万元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万元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3.4万元(20+20×17%)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3.4万元
  这样处理是错误的,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其账务处理为:
  借:对外投资 25万元
  贷:材料 2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万元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6万元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万元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0万元
  这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相差是比较大的:对外投资账面余额相差3.4万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余额相差6.8万元。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