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克拉玛依会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课税对象总结如下:
  课税对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只概括地表明了征税的标的物。有关具体的课税对象需要通过规定计税依据和税目等方式将其具体化地表述出来。
  (1)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也称税基,它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它所解决的是在确定了课税对象之后如何计量的问题。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款,以课税对象的价值量(如销售额、营业额)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款,以课税的自然实物量(如体积、面积、数量、重量等)为计税依据。
  (2)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简单明确,没有必要另行规定税目,如房产税、屠宰税等。但从大多数税种来看,一般课税对象都比较复杂,且税种内部不同课税对象之间又需要采取不同的税率档次进行调节,这样就需要对课税对象作进一步的划分,做出具体的界限规定,这个规定的界限范围就是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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