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深圳会计实务考试指导相关内容小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盈余公积总结如下:
  3121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法定盈余公积;
  (二) 任意盈余公积;
  (三) 法定公益金。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小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润”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应当于实际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小企业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应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法定公益金),贷记本科目(任意盈余公积)。
  四、小企业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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