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衡阳会计实务考试指导相关内容小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其他应收款总结如下:
  1133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三、小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及转回等,应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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