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会计报表附注概述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的披露顺序如下: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二、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比如小企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再比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统一采用成本法。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