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蚌埠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消费税、营业税反避税的一般方法(二)总结如下:
  利润作为其对外销售的正常价格。其中合理利润率是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情报资料中取得的。
  组成市场价格标准一般适用于既无市场标准,又无比照市场标准的情况下,关联企业之间缺乏可比对象的工业产品销售和特许权转让的交易定价。由于商标、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种类繁多,所涉及的性能、技术、成本费用和目标效益的差异比较大,常常缺乏有可比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也很难对其收费依据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对这类交易必须更多地采用组成市场标准。计算公式为:
  工业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1-合理毛利率)
  无形资产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研究和生产的成本费用/(1-合理利润率) 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在对转让定价调整时,税务机关可参照国际惯例对其进行调整并据以课税
  (一)在商品交易价格方面,按下列顺序所确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1、独立市场价格法(CombleUncontrlledPriceMethod,简称CUP法)
  独立市场价格法,是指企业在交易环节、交易数量以及其它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货物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企业时的成交价格为独立企业间的成交价格。成交条件的差异影响价格水平时,可以对因条件差异而影响的那部分价格差异进行调整,并以差异调整的价格为独立企业间的成交价格,它实际上是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2.再销售价格法(ResoldPriceMethod,简称RP法)
  再销售价格法是以关联交易的买方将购进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者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价格)扣除合理利润后的余额为独立企业成交价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比照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它主要用于商品交易转让定价的调整方面。
  3.成本加利润法(CostPlusMcthod,简称CP法)
  成本加利润法,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为依据,来调整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它实际上是组成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具体应用。成本加利润法除了被各国广泛用于特制商品销售转让定价外,尤其被广泛用于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分摊的转让定价的调整方面。
  4.其它合理的方法
  在不能使用上述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例如限定应有最低限度利润率方法等。
  (二)关联企业间利息的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是指无关联关系的独立企业之间可以接受的融通资金时的利息。“正常利率”是指根据融通资金项目的不同形式、不同数额的具体情况在中国或国外金融市场相同或类似条件的商业信贷的利率。
  (三)关联企业劳务费用的调整方式
  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互助提供劳务的业务,通过收取劳费,关联公司就可以利用收费标准的高低,调整利润,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因此,我国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劳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和支付劳务费用的,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类似劳务活动的正常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四)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价格的调整
  财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转让固定资产、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等业务,通过对这些业务的收费调节,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如仅关联公司利用机器设备租赁,避税的方法就多种多样。而专利和专有技术知识,具有独此一家的特点,缺乏可比性,更难确定其真实价格,因此,其反避税工作比较复杂。对此,反避税措施为:
  在财产收益和所得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与支付使用费的,当地税务机关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在关联企业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上:在我国一般往往与固定资产、商品的转让以及与咨询费、培训费、检测费等费用结合在一起,从而逃避部分预提所得税,这是税务机关在检查关联企业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应注意的。
  如:境内(深圳)公司为A公司,与其相关联的境外(香港)公司为B公司,A公司使用了B公司研究开发的专有技术,该项技术产权属B公司,研究开发费为1.5亿元,此项费用在B公司账上列支;A公司没有向B公司支付(合同要求支付或账上支付)专有技术使用费,但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偏低,该价格与B公司再销售价格相比差价率为35%.
  这样,以现行所得税法,B公司如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收入,则应征预提所得税。B公司并没有明显取得这项收入,但从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上看,似乎是取得了,似乎是专有技术使用费隐含于价格中支付了。很明显,这里不仅有一个对专有技术使用费使用征收预提所得税的问题,更有一个所得税与预提所得税税额大小的问题。如果仅仅按一般的方法调整价格,从而按所调整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这样A公司就显然逃避了一部分税收。这是由于企业可能发生亏损以及所得税和预提税的税率不同而引起的。如下表显示的“两免三减半”的情形,在企业开始盈利的5年内,预提所得税税率高于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如果应征预提所得税不征,只通过运用转让定价作调整征收企业所得税,必然造成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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