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塔城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税务处理业务(一)总结如下:
  今天我们将针对普通企业可能涉及的税务相关问题,给大家做一些常识性的提示,我们的提示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简化,主要是让大家对税法有个基本的了解,不可能针对每个税种展开来学习(有相关需要的同学,可以报网校的税务实务操作班或者注会《税法》相关课程),同时,某些征管提示,是借鉴了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国税局的征管规定进行的讲解,可能在某些小细节上会与其他省市存在一些小小的差异,但主要步骤及流程应该基本相近。
  一、分清哪些税在国税局申报,哪些税在地税局申报
  我国现行税务管理中,是划分国税局和地税局二套人马的,不同的税款,要向不同的税务局申报缴纳。
  在国税局缴的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在地税局缴的税主要有: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外资企业不征),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多次,目前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的规定执行:
  一、基本规定
  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9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附财税2006-1号文件中,有关新办企业标准是: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二、搞清楚不同的税在几号之前缴税
  建议同学们要自己建立一个实用的征期日历,以便提醒自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税,避免产生税收滞纳金及罚款,目前国,地税局的征管日历表为:
  申报期入库期税种备注
  1-7日1-7日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要按月申报,在次月7日前申报计缴完毕;
  1-10日1-10日  资源税  资源税要按月申报,在次月10日前申报计缴完毕;
  1-15日1-15日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均是按月申报的,在次月15日前申报计缴完毕;
  企业所得税,可以按月申报,也可以按季度申报,看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要求在次月15日前计缴完毕;
  1-15日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本月什么税都不用缴,也要进行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不管是否要代扣个税,只要该个人从企业获得收入,就要进行个税申报。
  1月1日至3月31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除了免税所得,暂免征税所得外的所有所得,一年内超过12万的,不管是否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均要在次年3月底之前自行纳税申报。
  1月1日至5月31日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每年均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管您是亏损还是盈利或者处于免税期,都要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自定  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这几个税种的计征方式由各省自定,请同学们关注主管地税局的规定。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9百零九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例如某月15号正好是星期六,那你的营业税就可以在17号(周一)计缴也行。
  三、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有专门的规定,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参加主管国税局进行的专门培训,这里略过。
  其他普通税种的纳税申报流程一般是:(参照北京市地税局的申报流程进行介绍)
  *9项:综合申报操作
  登录方式:
  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首页;进入“办税中心—纳税申报”,用“用户名方式”登录,用户名是8位计算机代码(在《税务登记本》上有),密码为6位(由主管地税局在新户报到时提供给纳税人)。
  各模块功能:
  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网上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可自行更改经营电话(经营电话要注意及时更新)、下属分支机构信息,录入后点击保存即可;
  系统管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纳税人可自行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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