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邵阳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举例总结如下:
  按照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例]某商场2006年3月有关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投资收益 80000
  按规定,该商场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另外该企业有50000元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
  月终,企业应将损益类各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投资收益 80000
  贷:本年利润 15780000
  借::本年利润 12220000
  贷: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借贷方余额结出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5780000-12220000=356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因素=3560000元+50000元=3610000元
  应纳税额=3610000×33%=1191300元
  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19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同时,作:
  借:本年利润 1191300
  贷:所得税费用 1191300
  企业在预缴3月份应纳税额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贷:银行存款 1191300
  备注说明:如果是已经上市的商品流通企业。则其相关科目和利润表需按《企业会计准则》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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