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茂名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营业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二)总结如下:
  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563号)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的通知(京发改[2007]85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发改企业[2007]77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04〕255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228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地税营[2005]107号)
  审批程序规定:此项减免税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审批的政策依据: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京发改[2007]85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营〔2004〕118 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5]107号)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的通知(京发改〔2004〕2554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
  审批权限: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提交资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九、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营业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14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审批程序规定:此项减免税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审批的政策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京财税[2001]1497)
  审批权限: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提交资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审批规定:此项减免税不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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