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玉林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总结如下: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除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外。
  在会计处理上,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
  委托方应按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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