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称为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
  1、 库存现金→现金;
  2、 银行存款→支票、存款、存入银行;
  3、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4、 应收账款→款未收、收欠款;
  5、 其他应收款→借支差旅费、责任人赔偿款;
  6、 预付账款→预付货款;
  7、 应收票据→收到商业汇票;
  8、 物资采购→购材料未验收入库;
  9、 原材料→材料(购进材料、领用材料、转售材料成本时用这个科目);
  10、库存商品→产品完工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11、固定资产→设备、机器(价值=买价格+税金+运费);
  12、在建工程→设备需要安装(含人工费、材料费);
  13、累计折旧→计提折旧;
  14、短期借款→银行贷款、借款(还款期一年内);
  15、应付账款→款未付、付欠款;
  16、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分配工资、计提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生活补助;
  17、预收账款→预收货款;
  18、应交税费→计提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注意:增值税进行税记借方、销项税记贷方);
  19、生产成本→产品直接耗用人工、材料费以及结转的制造费用等;
  20、制造费用→车间耗用人工、材料、办公费等;
  21、实收资本→投入、转增资本;
  22、本年利润→结转损益;
  2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
  24、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25、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处置固定资产收益、现金盘盈、罚款收入;
  26、主营业务成本→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27、营业税金及附加→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等;
  28、其他业务成本→结转材料销售成本;
  29、管理费用→厂部领用、耗用材料费、人工费及办公费等;
  30、销售费用→销售耗用、广告费、展览费等;
  31、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利息费等;
  32、营业外支出→对外捐赠、罚款支出、非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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