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因此,为了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财产清查之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在组织上,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该小组应在企业主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由会计、生产、设备、技术、行政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清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确定清查范围,安排清查工作程序,配备清查工作人员;检查清查工作进度,监督清查工作过程,解决清查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清查工作的经验教训,撰写清查工作总结,提出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在业务上,会计部门要在清查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财产物资保管部门要在清查前将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凭证手续办妥,并结出保管账簿的余额,同时要将各种实物财产码齐排列,加注标签;清查小组人员要准备好必要的清查工具、器具、表格等。
  财产清查不仅仅是会计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到诸多相关部门。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尤其是会计部门与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等,务必要做好相关账簿的核对工作。
  (一)现金收入清点、整理程序
  收入出纳与收银领班一起,将前一天放入保险柜中的现金袋一一打开,核对现金数额与现金袋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现金与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
  (二)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编制程序
  出纳员现款记录表分为两部分:*9部分是实收现款部分,反映宾馆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收现金;第二部分是应收现款部分,反映饭店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应收过机实数。收入出纳根据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交现金数额一一填写,并将财务部正式收据同时汇入此表中,该记录表合计数为当天应存入银行现金收入总数。
  (三)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编制程序
  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是在完成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的基础之上编制而成的。它既是出纳员记录表的补充说明,又是概括总结。收入出纳将财务部收入的正式收据顺序排列起来,根据该记录格式要求,对于付款单位、付款金额、支票号码等内容一一填写,再分别将前厅、餐饮部、康乐部等每个营业部门现金总汇入此表中,合计数应与出纳员现款记录表金额一致。该表将作为财务部编制现金输入凭证的原始凭证。
  (四)差额核对
  1、目的是为了防止收银员的缴款凭证(报表)漏交出纳或审计。
  2、出纳员将当天开箱收到的缴款凭证(缴款报表)汇总后,送审计员进行差额核对。审计员要将当天缴款员上缴缴款凭证的审计联,同出纳员传递过来的出纳联逐一进行相符核对,并加盖私章。如果缴款凭证只有出纳联,而没有审计联,要在“差额登记表”中登记为正数;如果审计联有而出纳联没有的,要在“差额登记表”中登记为负数。登记日期以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的日期为准。
  3、在登记表中将缴款凭证(缴款报表)分为前台收银组、餐厅收银组、其它部门及合作部门四部分登记。在填写登记表过程中,缴款员姓名、数字金额一定要正确及清晰,正负数要分明,每一笔正负数都应该是相符合的。
  4、如果核对表中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第二天还没登记差额的,要立即查明原因。如果是登记错误,要立刻更正并在更改处加盖私章后,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如凭证没送到,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按较大违纪报经理处理。
  差额核对完毕后,将凭证的出纳联送还出纳;差额核对表月末登记完后,交会计存档。
  (五)银行日报表编制程序
  银行日报表是根据宾馆在银行开设不同的户头而设立的,根据实际存款情况,将账户报表分为两部分。
  1、收入部分:根据每日现金收入记录内容填写,括号内的反映人民币金额,并根据该金额,转入人民币银行日报表。
  2、支出部分。根据财务部应付款组提供的当天各银行支出数,逐笔填写。
  (六)现金支出报销程序
  宾馆现金支出是由各业务部门填写报销凭单,根据性质不同,部门经理同意,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或总经理书面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在支出出纳处领取现金。支出出纳接到报销凭单后,首先检查签字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手续是否完备,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承付现金。支出出纳将当天现金支出凭单汇总后,送财务部经理审批,支出核算员审核无误,开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
  (七)登记现金日记账程序
  登记日记账要根据业务内容,逐笔登记。登记业务内容摘要要简练,数字不得涂改。如发生登记错误时,应采用正确更正方法进行补救,登记账目时,要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须相等为原则,作到日清月结。现金账余额为周转金的固定金额。
  (八)抽查备用金工作程序
  收入出纳应与审计主管一起,不定期地对宾馆内部周转金进行抽查,监督、检查各岗位周转金是否有挪用现象或以白条抵账行为。在抽查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以体现真实性。工作程序是:首先清点各岗位保险箱及存款处的所有现金,按照票面额大小顺序,在备用金检查表上一一填写,并计算出定额,要与领取备用金金额与该班现金报告之和相符。如出现不一致,便属于长短款。出现长款时,应立即开出财务正式收据,将多余部分上缴;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本人及部门主管负责写出书面报告,阐明短款原因,报送财务部,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处理收银员长短款工作程序
  经财务部日审查明,收银员实交现金额与电脑记录一旦出现差异,则为长短款。出现长款时,要通过账务处理,转入宾馆营业外收入;出现短款时,由日审填写短款报告,报送审计主管,审计主管督促本人写出短款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交财务部经理。原则上短款一律由个人赔偿,开出财务部正式收据,冲销其短款金额。
  账簿的核对即对账,就是一定会计期间(月份、季度、年度)终了时,将账证、账账和账实进行相互对照,以检查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可靠。对账主要包括账证、账账和账实核对三项内容。
  账证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账证核对大多在日常编制凭证和登账过程中进行,但如果在进行账账核对时发现不符,应重点对不符的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包括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记账金额、会计科目等,直到查出错误的原因为止。
  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相互核对。主要包括:
  ①总分类账各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相互核对,一般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
  ②明细分类账各账户的余额合计数与有关的总分类账的余额相互核对,一般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进行;
  ③日记账余额与总分类账余额相互核对;
  ④会计部门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保管或使用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互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财产物资的账面结余数与财产物资的实际结余数进行相互核对。账实核对必须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每日营业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互核对;
  ②每月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
  ③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相互核对;
  ④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相关的债权、债务单位相互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