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常用手段及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反思。
  一、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常用手段
  财务舞弊是指财务造假主体在会计信息加工处理和报告过程中,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重要性质和实质性财务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经历了从公开到隐蔽,从单一到多样,从集中在期末的舞弊到连续、均匀、系统的舞弊,从真账假作到假账真作的过程。
  1.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由于同一交易或事项往往有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加之中国的具体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企业核算的方方面面,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就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和变更来操纵利润,粉饰经营业绩。(1)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长期资产购置无关的借款费用,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待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不少上市公司就通过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来调节利润。(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作了详细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如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法。但很多公司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核算的又改成成本法核算。(3)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虚增利润在实际操作中屡见不鲜。(4)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上市公司为了利润*5化或平滑利润,通常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之前就确认销售业务和其他资产的转让收入。(5)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相对应的是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所以上市公司还常常通过改变合并范围来调节利润。
  2.利用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舞弊。剥离与模拟是与企业改制上市相伴而生的。在行政审批制下,由于实行“规模控制,限报家数”政策,股票发行额度成为十分稀缺的资源。企业通过激烈竞争拿到的股票发行额度往往与其资产规模不相匹配,只好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原本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或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剥离与模拟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功不可没,如果不允许剥离与模拟,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是无法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摆脱困境的。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成本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的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剥离与模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舞弊。从理论上说,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与财务舞弊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确实以公允的价格定价,且在报表及附注中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做了恰当的披露,则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但事实上,中国上市公司的很多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都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这样资产重组与关联方交易就成为一种十分重要和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如广电股份、陕长岭、波导股份等。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目前,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上市指标争取难度大、壳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不忍目睹上市指标作废,让已上市公司失去宝贵的筹资资格。于是有的地方政府纷纷向上市公司伸出“援助之手”,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这种地方政府“援助”为不少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开了方便之门。
  5.虚构经济业务舞弊。(1)虚构销售。虚构销售业务是性质最为严重也最难以审查的舞弊方法之一。如以银广夏为代表的上市公司为了虚构销售业务往往从原始的销售合同开始就全套造假;黎明股份的虚构行为更是百密无疏,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构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2)虚构资产评估。虚假的资产评估包括未经正规程序立项的资产评估、虚无资产评估和不恰当的评估。琼民源就对未具有完全产权的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巨额的资本公积。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反思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不仅给投资者、债权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1.治理机制的缺陷削蚀了防弊纠错的免疫能力。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是确保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内部制度安排,通常包括董事会运作效率和内部控制结构。然而,许多上市公司用于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致命缺陷。在中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中,国家股、法人股占绝对比重(国家所有者长期缺位),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与管理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另外,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董事会结构不合理导致权力失衡。“内部控制人”,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失效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助于防弊纠错,保护资产的安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目前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诸多内容非常原则,现实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规范的缺失与失效都会影响规范的有效性。再者,中国企业之间大量收购兼并,经营规模急剧膨胀,业务日趋复杂。许多高管人员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导致被收购兼并公司在管理体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人事政策等方面未能有效地与收购方实现整合与优化,弱化了组织控制和内部控制,为高管人员逾越内部控制和从事财务舞弊埋下了隐患。
  2.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是导致重大审计失败的根源。如果说内部审计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9道闸门,那么,独立审计就是防范重大会计差错和舞弊的最后一道防线。注册会计师要想避免审计失败与法律诉讼,最基本的是要苦练内功,注重知识更新与积累,加强个人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修养。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全面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管理层的品行、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财务人员所遭受的异常压力,当所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时期尤其是要被ST或PT时要予以特别关注,要有合理怀疑的思想、不迷信客户,时刻关注所审单位的变化和外界对其的反映,尤其要注重收集关键客户的信息,在发表审计意见时要慎之又慎,切勿为一时一己之利断送个人、事务所、甚至行业的前程!同时,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家属实行财产申报制度,避免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正当交易换取上市公司或庄家的不正当利益等审计寻租行为的发生;加强行业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将职业道德、诚信教育作为主要内容,使每一个投身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牢记中国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提出的十六字准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逐步摒弃“一夜暴富”的心理,逐步树立正确的从业价值观。
  3.不能只重视制度安排,而忽视全方位的诚信教育。证券市场是充满机会和诱惑的博弈场所,需要通过制度安排对参与者和监管者进行制约和威慑。而制度的先天性缺陷是无法遇见到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因而不可能预先在有限的规则条文中一次性罗列所有需要遵循的条款。如果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者不讲正直诚信,制度安排将显得苍白无力。当巨额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于道德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表明,诚信教育应该是全方位的。注册会计师需要诚信教育,律师、证券分析师、投资银行、信用评估机构以及中小投资者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政府官员、监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证券市场的监督者,也需要进行诚信教育。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能在于真实地反映特定主体与其经济环境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受到财务会计所处环境的制约。如果不通过诚信教育净化会计环境,即使财务会计系统再完整,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也必定被歪曲。当前,世界范围内不同程度的财务舞弊,都是诚信缺失的具体体现,都是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只有进行全方位、全社会的诚信教育,才能根除财务舞弊这一顽症。
  4.财务报表重述制度是财务舞弊行为的“照妖镜”,值得借鉴和推广。美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风暴使财务报表重述制度开始备受关注。美国的财务报表重述制度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因舞弊、严重违反公认会计准则或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导致其过去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误导,一经发现,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有义务予以纠正,重新编制和公布纠正后的财务报表,并详细披露各种舞弊手法或重大差错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便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上市公司的舞弊伎俩、会计差错及其影响,评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管理当局的正直诚信。从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报表重述制度值得中国借鉴和推广。对于上市公司的弄虚作假,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应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只有赋予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充分的知情权,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其详细的财务信息,才可以使投资者掌握更多的证据,提高对造假者指控的胜诉机率,同时让社会公众认清造假者的真面目,加大造假者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