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城区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该院近四年间查办了发生于国税、地税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案件都发生于税款征收和稽查一线。税务系统已经成为行受贿犯罪的高发领域,而且呈现出容易出现窝案、串案,商业潜规则严重等特点。
  据检察官分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往往成为税务人员向纳税企业进行权力寻租的“帮凶”,很多事务所都是由税务人员辞职后开办的,他们与税务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纳税企业也看中了这种联系,通过这些事务所与税务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企业今后涉税业务能够顺利办结“铺路”。
  另外,虽然规定必须由两个或以上的专管员承办税收业务,但在实际的税收业务中,往往两个专管员对不同的涉税业务各有分工,在审批中本应形成的制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所长、副所长进行审批以听取承办人汇报为主,主要为形式审查和政策把关。这种缺少监督和制约的工作模式给专管员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提供了可能性。如果专管员和所长相互勾结起来,企业的涉税申请往往能顺利得到批准,而缺少相应的制约机制,很容易形成职务犯罪的窝案、串案。
  检察官告诉记者,税务部门作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门,其中税收征管、税收稽查以及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等环节又属于重点环节。由于税务机关本身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在实践中,有些税务人员利用职权对一些理应移送司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不予移送,而代之以行政处罚,或者故意将涉案金额缩小,使其不能达到司法机关的有关立案标准,从而使偷、逃税者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自己也可以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
  市地税局腐败窝案追踪--行贿地税官员 企业老总被判缓刑
  本报讯(记者 李罡)为在税控机采购招标中中标,向时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刁维列行贿184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奎,被市一中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李金奎讲,2001年或2002年,他通过自己公司的股东王某,结识了地税局负责税控机业务的刁维列。市地税局招标采购税控机前,他去刁维列的办公室希望刁帮忙,对方笑着说,“你们的报价这么低,那么利润会很高了,你们是不是得意思意思。”此后不久,李金奎再次去找刁维列,刁维列又提出“你们怎么着也该每台机器给我提点钱吧”。李金奎说,当时刁维列还针对三种不同的机型跟他提到了提成的不同数额。他将刁维列的要求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后,其他董事们都骂刁维列“太黑了”。
  李金奎称,没过多长时间,刁维列给他介绍了一个叫周某的人,要求天瑞泰和公司按照税控机的销量向周某支付“咨询费”。李金奎知道钱都是给刁维列的,但是为了公司能够在税控机招标中中标,公司董事会最终还是同意支付“咨询费”。天瑞泰和公司一共卖了1万多台税控机,其分六次给了周某18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