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12.4%,远高于税收总收入7.4%的增长速度,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3%。财政部解释称,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资薪金及劳动报酬所得税出现较快增长。
  个税收入快速增长,对政府而言当然是好事,普通民众的感受则五味杂陈。这主要因为,一方面,今年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增速依然高于GDP 增速,说明在国民收入蛋糕分配中,政府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企业和民众所占份额越来越小;另一方面,个税收入增速远高于税收总收入增速,说明民众的“直接税”负担越来越重,个税越来越沦为“工薪税”。
  财政部所言不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确在提高,但硬币的另一面是,物价也在不断上涨。在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 增长,甚至赶不上CPI 上涨的情况下,个税收入快速增长的结果,便是人们无法从收入增长中获得实际利益,生活压力反而越来越大。
  不可否认,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个税收入占比仍然较低。但这是由特殊的税收“国情”决定的,那就是包含在商品和服务中的“间接税”较为繁重,作为“直接税”的个税自然不能太高,否则老百姓更加受不了。当前税收体制改革致力于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但很多人的直观感受是,“直接税”涨上去了,“间接税”却没有降下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这无疑是个税改革的方向,但与此同时,个税起征点能不能建立一个正常的调整机制?
  在个税越来越沦为“工薪税”的背景下,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水涨船高”。
  当然,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涉及法律修订,每隔两三年就要修订一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立法成本未免太高了一些。所以,个税调整应该有一套相对稳定的机制,与物价、居民收入水平相挂钩,然后依据机制对个税起征点进行定期调整。这不仅节省了立法成本,而且让民众有明确的心理预期,避免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