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都将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
  据介绍,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也为下一步“营改增”全面试点改革奠定基础。此次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涉及芜湖市企业共计25户。目前市国税局已完成试点纳税人的信息交接、调查确认、税务登记等工作,此外还为每一户试点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包保服务,并为试点纳税人开展政策培训。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从短期看,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之前的3%税率调整后将增加数倍,无疑对运营商加重了税负。但从长远来看,电信行业将随着行业的转型升级逐步享受到改革红利。改缴增值税后,将进一步有利于企业的转型和发展,鼓励电信行业更多地发展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也就是说,为避免税负影响,电信行业将发展眼光逐步转移到手机上网、信息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这些增值业务。对于消费者来说,随着更多手机上网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人们将更多地使用手机上网进行通讯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