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增值税征收范围由工业生产与销售维修扩大到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本报今日刊发赛迪智库学者撰写的文章《从“营改增”看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导向》。围绕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现状、世界典型国家增值税征收经验以及工业企业增值税改革等问题,该文进行了系统阐述。
  文章称,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贡献不断增长;工业企业增值税优惠方式趋向多元,包括免征、减征、即征即退、允许抵扣等多种方式;工业企业增值税负担不断下降;各行业增值税税负不均衡,资源型行业和部分轻工业税负率偏高,一般加工制造业税负率偏低。
  作者认为,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实行以来,现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主要税种,约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世界典型国家增值税征收管理制度,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对于推进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改革,文章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冲击,为了顺利推进增值税改革,有必要在这一过程中积极探索中央及地方的分税改革,为增值税改革创造良好经济环境;二是,目前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建议采取渐进式试点推广模式,打造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负担;三是,试点采取增值税税收激励政策,实现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四是,优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