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今年3月10日起,河南省地税局实施《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营业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后,所有营业税减免审批类项目一律调整为备案管理,减免税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纳税人向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备案。以前营业税纳税人年单项减免税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由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由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一律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由省、市局审批需要30或60个工作日,现在都只需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登记备案工作,不再审批。纳税人既节省了时间,又避免了多跑趟的情况出现,也减少了审批环节,提升了工作效率。
  郑州市某公司财务会计告诉记笔者:“在省地税局未出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营业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之前,我们公司每次审批都要根据营业税金额,去找省地税局或市地税局审批,每次审批都需要等很长时间,现在省地税局出台了新的政策,我只需在公司所属辖区内的地税局等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备案,也不用因为营业税的多少再往省、市地税局跑趟了,来区地税局就全办了,又省时间又省力,作为纳税企业,我觉得这项政策对于我们而言,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