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4月1日起,江苏省地税减免税核算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已办理减免税申请,并在年度内享受减免税优惠,或当期申报数据中含有减免税额的纳税人,在办税大厅或网上进行各税种申报时,将会增加一张减免税申报附表,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需将减免税附表同时一并申报。纳税人申请办理减免税认定的操作也将发生一些变化。详细情况请扫描二维码查询,也可向办税厅工作人员咨询或拨打12366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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