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届的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都提出了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议案。
  现在,我们似乎应当对个人所得税到底是个什么税,进行重新认识。全世界对个人所得税所下定义,都是“个人所得税是个富人税”。
  让我们来看看税收制度法制相对健全的美国,是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012年2月1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提议,向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00万美元的美国人,施行至少30%的税率,取代之前15%的收益所得税率。增加的幅度为百分之百。
  据美国税务联合委员会统计,根据奥巴马提出的计划,2011年税收中,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其中年收入在20万至50万美元之间的纳税人,平均增税532美元,收入在50万至100万美元之间的纳税人,平均增税9800美元,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纳税人,平均增税95000美元。
  美国是用这样的税收战略: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别的。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这样征收的。
  奥巴马说,“在美国,1%的富人拥有着美国99%的财富。99%的人为国家纳税,却没有人真正代表他们。华盛顿的政客都在为这1%的人服务。”他声明,他站在99%的普通民众这边。
  而法国的做法更加激进,奥朗德就是高举着“对富人开刀”这面大纛冲锋陷阵,打败了谋求连任的法国前总统萨科齐。集合在他的麾下的,当然都是收入菲薄的工薪们。可他们在选民中的总数占据了压倒性的多数,在所有的国家都不例外。
  新当选的法国总统奥朗德,并没有食言,没有使支持他并对他寄予厚望的选民们失望。他宣布,向富人们征收税率为75%“巨富税”,这一刀够狠的。
  在法国,5%的人占有了80%的社会财富。奥朗德均贫富对准的就是这5%的人。用非暴力手段,用合法的手段,不需要改朝换代,不需要战争与动乱,用税收的利器来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在美国,仅有2%的富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用3500元的起征点,几乎将中国所有的工薪们一网打尽。这到底是为什么?
  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工薪们的人头税,连“付出的最多,得到的最少”的农民工、泥瓦匠们,都不能幸免,我们能不叩问,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公平吗?
  问题出在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是个什么税,这样的基础的定义都出了错。
  中国出台的*9个个税是在1980年9月,起征点设在800元,而那时中国工薪们的平均工资才四五十元,是平均工薪的20倍。那时国家*6的政府官员们,高校*6级别的教授的工资也才380元,那时的个人所得税压根儿就没有工薪们的什么事儿,仅对演艺明星和一夜暴富的个体户们,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们能问一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因为现在的中国,贫富差别缩小了吗?所以不需要动用税收衡器来均贫富了吗?
  2014年春节过后,中国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们的月薪都涨到了5000元,己经追平了香港菲律宾女佣们的月薪。在广州的劳务市场上,月薪3000元连农民工都招不到。而2014年个税起征点却还划在2011年开始实行的3500元。
  2014年中国的财税收入将超过13万亿元,人均纳税将超过万元。中国的国家财政收入,己多年大幅度地超过了GDP增速的情况下,我们该不该尽快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以让利于民?让个人所得税回归其作为向富人征税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