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税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4年全国税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提出“五个并重”举措做好2014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
  坚持组织收入与队伍建设并重。牢固树立“依法收税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的理念,抓牢组织收入这一重点,科学做好收入计划,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源监管,把握收入规律,牢牢掌控组织收入主动权。落实“人才兴税”要求,抓牢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优化专业结构,激发内在活力,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强化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牢固树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同等重要”的理念,严格执行行政载量基准制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税务稽查,全面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把纳税服务贯穿于地方税收工作全程,渗透于各个工作环节,为纳税人办税、维权提供方便和支持。
  坚持征管改革与科技创新并重。牢固树立“改革驱动,创新发展”的理念,以创新管理制度为先导,以调整职能配置为保障,以优化税收服务为基础,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防范税收廉政风险为导向,构建一体化、专业化、扁平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地方税收征管新体系。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实践活动并重。牢固树立“廉政是*9形象”的理念,切实加强党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规定,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持之以恒改作风,巩固*9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部署工作和狠抓落实并重。牢固树立“一分布置,九分落实”的理念,以周密的工作安排抓落实,以明确的工作责任抓落实,以严格的检查考核抓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