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购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根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提取,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经营支出——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变价收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处置固定资产,支付清理费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用专用基金购建固定资产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