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2014年9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明确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目前,很多税务局要求企业提供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注册税务师签字的涉税鉴证报告。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消除了涉税鉴证业务的准入门槛,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的业务。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涉税鉴证服务。
  总之,取消无法律依据的准入资格,可以降低就业和创业门槛,激发市场创业者积极性,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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