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主要规定 |
代扣代缴义务人 |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
代扣代缴的资源范围 | 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
代扣代缴适用的单位税额 |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
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支付货款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