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计师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日。2019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均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设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进行,网址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1)考试注册。按照网站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填写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2)考生承诺。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文件的所有告知事项和《考生报考承诺书》全部内容,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点击“已经完整阅读承诺书,接受并遵守有关规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3)选择考区。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4)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5)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过5M,像素大于300 px*215 px,照片必须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网站自带“照片在线剪切”工具进行处理。
  (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考务费考试费
审计初、中级每人每科12元
高级每人每科20元
每人每科65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用A4纸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3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内容备注
10月13日高级: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 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初、中级: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 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三、资格审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规定,资格审核实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
  (一)减证便民。国家考试成绩发布后,预合格考生在审核时无需向考试机构提交“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但需要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填写并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领取证书时,提交给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
  (二)承诺告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环节,如发现成绩合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考生必须承诺所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三)人员公示。国家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预合格考生名单,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社会各界对预合格考生报考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或现场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查验,对不符合国家考试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考试全部科目成绩一律按照无效处理,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不予保留,不予核发证书。
  (四)全程审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在以上任一环节,省人事考试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相关考生应积极予以配合。
  (五)严肃追责。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于经查实提供虚假承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预合格考生,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人事考试中心可视情况对失信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社会予以曝光。
  四、资格证书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对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后的资格审核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格审查预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