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7分。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招聘计划人数和考生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
2.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六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双台什街西段)。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蓝色背景);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专科、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写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2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应及时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明确告知考生;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应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招聘单位。
五、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501923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101913181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