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1.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
2.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楼会议室。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登记表》(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或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参照《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三)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人事部(0471-4951044)。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18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1018180545.asp